乌斯河镇位于汉源县城东52公里处,地理坐标为北纬29°13′,东经102°54′, 是省道306线、皇乌公路与成昆铁路的交点,幅员面积约62平方千米。北靠皇木镇,西以火草坪、大海子同顺河彝族乡交界,南隔大渡河与甘洛县大桥、黑马二乡相望,海拔680米—2000米。就地理位置而言:乌斯河镇位于“三个三”
①三市(州)
②三线
③三站
乌斯河镇人民政府驻乌斯河镇团结街14号(苏古社区境内),海拔680米。辖马托、贾托、万里、苏古社区共3村1社区25个村(居)民小组。全镇3059户9031人(男4655人、女4376人,男女比例1.06:1),其中,农业人口8083人、非农业人口948人。
(一)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
(二)贯彻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旅游事业和财政、民政、统计等行政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防灾减灾、应急管理、镇村建设、自然资源等工作。
(四)负责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依规承接县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农民工服务、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治理等工作,建设服务
(五)负责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七)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更新时间:2024年6月)
依生子(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康雪芹(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黄雪庆(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工负责文广体旅、市场监管、通讯、电力、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县人大办、县文广体旅局(含体育发展中心和旅游发展服务中心)、607台、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科技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经合商务局(含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李 婷(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拉吉阿常(党委副书记):负责全面深化改革、环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铁路安全、项目建设等工作。联系[县发改局、汉源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汉源火车站、各项目建设部门]
李 傲(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镇纪委、监察室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
曹悦茹(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办公室办文办会、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目标绩效、保密机要、修志、党建、组织、基层治理(组织部)、机构编制、老干部、组织培训、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联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档案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绩效办、县保密机要局、县志编纂中心、县委组织部(含编办)、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干部人事)、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余 蕾(党委委员、
杨 彪(党委委员、副镇长):分工负责审计、财务(含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住建、国土、地灾防治、交通运输等工作。联系[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汉源管理部、金融监管总局汉源支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气象局、县交通局]
章 杰(副镇长):分工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红十字会、残联等工作。联系[县人社局(就业和社会保障)、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县残联]
汪锦洲(副镇长):分工负责民政、乡村振兴、移民、水利、防汛、河长制等工作。联系[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县水利局、湖管中心]
曹 鹏(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农业农村(含村集体经济)、畜牧、统计调查、普查等工作。联系[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国调队]
唐 傲(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机关大
各班子成员均负责各自领域安全生产、党风廉政、社会稳定、意识形态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更新时间:2025年7月)
乌斯河镇党
(更新时间: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