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汉源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汉源县富林大道2段112号
邮政编码:625300
电话号码:0835-4222565
传真号码:0835-4228922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汉源县委汉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 源县机构改革>的通知》(汉委发〔2019)2号〕精神和《关于〈汉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汉机改〔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汉源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是汉源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汉源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实施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

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县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和组织实施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经费支出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

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按规定协调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十三)代表县政府对县属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县属国有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负责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研究拟订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更新时间:202410月)

机构领导

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各班子成员分工,现将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习舰:主持党组及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代管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先哲: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建云:分管预算、国库、扫黑除恶、国家安全、信访、维稳、综治、防邪、宗教、统战、人大、政协工作,具体分管预算股、国库股、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行财股,联系债务金融工作。

党组成员、财评中心主任吴凡: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分管依法治县、会计管理、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工作、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和工会、青年、机关财务、后勤工作,农业、水利、移民后扶、林业、常态化帮扶,具体分管综合股、票据管理中心、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

副局长杨进钏:分管金融工作,具体分管债务管理股(金融股)金融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丹:协助习舰同志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机关党建、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人事、妇联、文明城市创建、联乡包村、河长制工作、深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投资、环保、交通、自然资源与规划、政府采购、债务管理、森林防灭火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经济建设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债务管理股(金融股)债务管理工作。

其他未明确分管的工作,原则上按照分管股室对应单位的原则确定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股室。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其他人员分管或办理的,由局党组会研究确定。

(更新时间:2026年5月)

机构设置

县财政局设11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人:罗灏泽) 2、综合股(负责人:张露芃)  3、预算股(负责人:刘蛟)  4、国库股(负责人:罗静)  5、行财股(负责人:余培霞)  6、农业农村股(负责人:李俊森)  7、社会保障股(负责人:周忠利)  8、经济建设股(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牌子)(负责人:黄小紘)  9.债务管理(负责人:李艳婷) 10、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刘毅)  11、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负责人:白茂琪)  

(更新时间:2026年5月)

主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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