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全县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布局和调整。
(二)负责拟订和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富民强县战略。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电力行政、电力行业、电力企业监督管理。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工业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工业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业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五)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上报、审批、核准、确认和登记备案,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
(六)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依法承担全县工业节能监察监督工作。
(八)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负责对全县工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指导全县非公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对国家、省、市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牵头承办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部门、企业、农村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组织开展信息化宣传普及教育。
(十二)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三)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及兼并、重组。
(十五)承担原县属国有工业企业改制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置和维稳工作。配合落实工业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和原工业企业退休教师相关政策。负责县属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的维护稳定工作。
(十六)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七)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八)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十九)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二十二)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出国(境)科技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外国人来汉工作政策。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2024年9月12日更新)
李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牟召(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技术进步、项目投资、工业经济运行、中小企业发展、招商引资、化工园区认定、节能减排、科学技术、法制建设、平安建设、卫生健康、老干部、军民融合、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化、无线电管理、通信等工作。分管经济信息股、工业产业股、工业经济服务中心、科学技术股、政策法规股、军民融合办秘书股。
王瑜(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财务、人事、信用体系建设、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电力运行、机关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破产改制企业遗留问题、乡村振兴、信访、维稳、反恐、防邪、文明城市创建、城乡基层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妇女儿童、教育、工会、青年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支部、离退休支部、妇联、机关工会。
顾磊(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汛防地灾、森林防灭火、电力安全、电站、盐业、非煤矿山、加油站、砖厂、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等工作。分管安全环保股。
本分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以领导交办为准。
(2025年6月3日更新)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档案、机要、督查督办、新闻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和史志编撰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科技、民营经济领域战略性问题的研究。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生产经营和法律顾问工作。
(三)经济信息股
拟订全县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县经济信息化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规定权限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初审和上报、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初审和上报、落实中央、省、市优惠政策、无线电安全保障、成品油市场及管理、加油站新(迁)建、原址(改)扩建初审转报、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电力法律法规执行等工作。协调处理电网安全和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负责处置原县属国有工业企业改制相关遗留问题和县属及县以上国有工业企业的维稳工作。
(四)科学技术股
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措施、高新技术科技发展、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普工作、科技管理、科技奖励、涉农科技等工作。承担全县科研项目、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估管理、科技人才计划、科技军民融合、科技服务业发展、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等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开展各类科技计划、技术预测、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等工作。承担科技体制改革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科技成果的评价和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建设。
(五)安全环保股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协助相关部门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六)工业产业股
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负责建立完善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制订并监督实施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和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发布及系统信息网建设。
(2024年9月12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