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县政府指示,起草有关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三、预防、制止、侦查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五、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七、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八、依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九、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十、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一、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二、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三、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四、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五、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王瑛:领导和主持汉源县公安局、瀑布沟分局全面工作。
李冠华:全面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全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管理、科技信息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质效以及日常事务工作。
何琴: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全局大保障、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新闻宣传、基础建设、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团、老干部工作,协助工作质效工作。
周永平: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全局大侦查、扫黑除恶、森林犯罪防范打击、公安森林草原防灭火、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
曹驰: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全局纪检督察、巡察、信访维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化评价工作,协助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何云峰: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经侦工作。
刘蛟: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法制、依法治县工作,协助全局党建、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
刘志: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监管、监察留置看护工作。
郝丹: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治安管理、安全生产、出入境管理工作。
陈垣行: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特警管理、公安反恐怖工作,协助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李雨: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禁毒工作,协助队伍教育训练工作。
县公安局内设16个执法勤务机构,3个监管场所,12个派出所(其中7个在运行,5个为合并运行)。
时间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