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汉源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汉源县富林镇文化路256号
邮政编码:625300
电话号码:08354229392
传真号码:无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是: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急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驻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下拨及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国家应急部、应急厅及市应急局做好中央省属和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煤炭行业准入条件、行业标准,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十五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六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八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十一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更新时间:2019年3月25日)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潘杰

局长:周云川

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肖田力

副局长:李威、张超峰

党总支书记:李鹏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冯昊

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副主任:钱丽华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王子威

根据近期人事变动及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局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一、书记潘杰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主抓党建工作,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带队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局长周云川: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统筹业务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执行、行业监管、应急处置等工作,履行行政主要负责人职责;分管内部审计工作。

三、党委委员、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肖田力:主持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震情监测预报预警、震灾防御、防震减灾、抗震救灾演练、地灾应急处置项目、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预案编制管理、风险评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分管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地震监测中心、风险监测与预案管理股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党委委员、机关党总支书记(专职)李鹏负责机关党建、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统筹宣传、舆论引导、全面深化改革、基层减负、基层治理、巡察整改、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牵头履职事项清单、统战(民族宗教)、双拥、老龄、关心下一代、工会、群团组织、社科联、文联、社工建设工作;分管科教文卫、医保卫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退出政策落实;牵头内部督查督办,统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等工作;对口联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统战部(民宗)、县委编办、县委巡察办、县直机关工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党校、县关工委、老干局、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总工会、供销社、团县委、残联;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威统筹负责大安全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安全宣传及活动、安全费用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雅安“随手拍”、蜀安·焊、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对接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指挥部工作,协调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电力、文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对口联系县发改(安全)、经科、教育(安全)、住建、交通、公安(交警)、经合商务、文广体旅、卫健(安全)、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农村安全)、工管委、景管委、湖管中心等单位工作;分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业务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党委委员、副局长张超峰统筹负责大应急工作;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日常工作,统筹项目规划申报工作(各分管领域具体推进实施)。牵头负责应急管理体系规划编制、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建设、自然灾害分级应急响应、应急抢险救援及队伍建设、应急值班和突发信息报送、防汛减灾、自然灾害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受灾群众安置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冬春救助、防汛防地灾演练、防灾减灾宣传等工作;对接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等工作;对口联系发改(项目)、水利、自然资源(地灾)、民政、气象、消防救援、永管中心、红十字会等单位工作;分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救灾救援与物资保障股、应急技术信息中心、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派驻应急管理局纪检组组长沈忠智:负责派驻纪检组全面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八、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冯昊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工作;协助负责大安全工作。牵头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安全监管与执法、事故调查评估与统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贸领域安全监管执法等工作,参与重大专项执法行动;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等)、依法治县、政策法规、煤矿关闭后续处置、民工工资等相关工作。对口联系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信访局、水利局(移民工作)、自然资源(矿山安全、生态修复)、综治办等单位工作;分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矿山股业务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王子威:负责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负责大应急工作。牵头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科技赋能“揭榜挂帅”、科技信息化、应急通信保障、综合应急演练通联保障和指导、“十五五”应急专项编制规划、基地信息化系统(户户响、无人机、林火监控、应综平台等)运行管理、低空经济等工作;负责扫黑除恶、禁毒、河长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对接汉源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汉源县应急指挥部(雅安区域应急救援汉源基地)、地方前置驻防队伍(雅安消防救援机动大队)等工作;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实体化专班、应急指挥中心;对口联系林业、森警大队、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水利局(河长制)、农业农村局(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扫黑办、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副主任钱丽华协助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开展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局机关综合运转工作;牵头负责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目标绩效考核、文电会务、信息报送、机关效能、史志编纂、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事务;负责单位财务管控、部门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采购、公车运维管理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含财务室)及驾驶员相关业务。对口联系县委办、县政府办、档案馆、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统计局、地方志办、网管中心、机关事务中心、妇联等单位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其他事项:一是严格落实分管领域工作责任。班子成员须全面抓好分管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改革、项目建设、信访维稳、舆情管控、城乡基层治理、依法治县等工作;统筹做好宣传培训、监督检查、信息报送、会议组织、文稿审核、一体化监管执法、督查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访事项处置、出差下乡审批、工作总结等日常事务。二是强化大局意识与协作配合。全体班子成员要树立全局观念,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坚持分工不分家、补位不缺位,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履职尽责,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实行领导班子AB岗互补制度。潘杰同志与周云川同志、肖田力同志互为AB岗,李威同志与冯昊同志互为AB岗,张超峰同志与王子威同志互为AB岗,李鹏同志与钱丽华同志互为AB岗。班子成员因出差、请假等原因离岗时,由AB岗对应人员代为衔接、处置相关工作。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AB岗管理规定,主动补位、无缝衔接,持续提升工作效能,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全县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局执法实行股股执法、全员执法。

(更新时间:2026年7月15日)

机构设置

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人:林丽)。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督查督办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机关和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策。负责机关和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承担机关党日常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刘铁骥)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驻汉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风险监测与预案管理股(负责人:暂无)。建立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等工作。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情况。

救灾救援与物资保障股(负责人:李顺乾)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全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全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工作。拟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监督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拟订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下拨及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负责人:刘水源)。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推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及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冶金、有色金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做好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六)矿山安全监管股(负责人:曹少蛟)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煤炭行业准入条件、行业标准,按权限审批,核准、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白波)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组织书记按有关规定设置。

(更新时间:2025年7月22日

主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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