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授权)执法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
(二)承担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
(三)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的属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强化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
(四)承担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和预警工作。
(五)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六)承担属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分党组书记、局长索朗扎西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二、分党组成员、副局长蒋仕兴同志:分管生态综合股、党支部。具体分管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审批、环境统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红线、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管理及资金申报、乡村振兴、“两山”创建、农村面源污染、辐射安全、入河排污口监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接受
三、分党组成员、副大队长张艺尹同志:分管办公室、执法大队。具体分管财务、档案、后勤、保密、组织、人事、宣传、综治、维稳、安全、信访、环境执法、河长制、环保项目
四、副局长胡清泉同志:分管法制审批股、污染防治股。具体分管环境许可审批、深化改革、三线一单、建设项目管理(总)、项目资金申报(总)、依法治县、法制、案审、污普、放管服、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用管理、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危废管理、固废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对接帮扶、大气和重金属总量减排和审批、入河排污口审批;接受
五、监测站站长冯孟莉同志:分管监测站、督察办、工会。分管新时代文明实践、联系村帮扶、工青妇、未签双协议移民、环境应急、林长制、田长制工作、自动监测监控、环境质量管理、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督察、目标考核、环保督察整改;接受
(更新时间:2026年4月)
办公室(负责人:岑丹)
综合股(负责人:高渐峰)
污染防治股(负责人:周勇)
县环委办、督察办(负责人:曾婷瑶)
汉源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人:白顺发)
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沈攀)
(更新时间: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