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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汉源县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6-05-27 10: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种粮(制种)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6〕18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6 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106号)精神和要求,为鼓励和发展我县种粮大户,进一步调动种粮积极性,加快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种植,稳定全县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条件及标准

在汉源县区域内需达到的种粮面积:小麦、水稻、玉米种植达30亩及以上,补贴标准200元/亩。

二、补贴对象

种粮大户是指承包或租种耕地达到一定规模,集中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农户、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种粮经营主体分,主要有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制种企业或单位不纳入补贴范围。享受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其中:小春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大春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粮食作物之间的间、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在一个县(市、区)区域内,种植大、小春两季,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申报、补贴。

(二)种粮大户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或村集体签有土地流转合同(协议),补贴范围包括农户承包耕地、村集体自留的机动地、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等。国有农场、科研院所等单位没有发包耕地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三)耕种必须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不得粗放种植,亩产需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统一耕种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销售产品等。

(四)吸纳农户务工,带动周边农户适度规模种植,促进农户就业增收。

(五)能独立承担种植风险,自负盈亏,享有产品处置权。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备案。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于2026年7月底前自行向耕地所在的乡(镇)政府申报收获在当年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申报时必须如实填报《2026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附件1-1),经所在村委会确认盖章,并提供租种耕地合同书原件或以土地入股的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以及相关复印件等资料。各乡镇核对资料和实地核查实际种植面积后,将原件退回种粮大户,建立分户清册,资料存档备查。同一种粮大户在不同乡(镇)种植粮食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其种植面积核实、合并后统一申报。

(二)面积核实。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对种粮大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吸纳务工、带动农户就业增收等情况进行核实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乡(镇)政府上报的种植面积相关资料进行抽查复核,抽取户数原则上不少于5户,总户数5户及以下的全部核实,总户数6-29户的抽取5户核实,总户数30户及以上的,按20%比例抽查核实。抽查的农户尽量覆盖不同乡镇。

(三)面积公示。由乡(镇)政府组织对种粮大户补贴面积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种粮大户姓名、种粮地点、耕地面积、种植面积以及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重新核查后再次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政府将《2026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附件1-2)上报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四)审核汇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本辖区内种粮大户补贴面积进行审核后,反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五)资金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计算分户补贴金额,组织乡(镇)对种粮大户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包括种粮大户姓名、种粮地点、耕地面积、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无异议后,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26年10月15日前联合上报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四、补贴发放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根据上一年度各地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提前将补贴资金预拨各地。待各市(州)审核上报种粮大户补贴面积后,再按照核实后的面积和补贴标准据实清算。

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根据种粮大户种植面积,在2027年1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种粮大户手中;对种粮大户是法人的,通过其基本账户发放。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做好政策宣传、补贴申报、面积核实、公示、资金拨付。乡(镇)、村建立补贴资金管理档案,归档材料包括:《申报表》、土地合同、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补贴发放表、公示影像及上级文件等。同时,加强日常指导与监管,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面积、套取补贴,骗取补贴的追回资金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确保发放精准。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设立种粮大户补贴监督举报电话0835-4221379。

附件:1-1.2026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1-2.2026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

1-3.2026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县级复验表

附件1-1

2026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姓名/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机构代码


地    址


账    户

一卡通

单位账户 



耕地面积

承包耕地面积(亩)


租种耕地面积(亩)

合计

乡  村

乡  村

乡  村

乡  村

乡  村

补贴面积

(亩)


种植品种面积(亩)

合计

小麦

水稻

玉米

马铃薯

荞麦

青稞








村委会审核意见:

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备注:1.跨行政村租种耕地的,由各有关村委会分别审核。跨乡(镇)租种耕地的,由各有关乡(镇)分别审核。

2.本表内容要据实填报,一式三份,一份村委会留档,一份报乡镇,一份由乡镇报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2

2026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

经营主体

县(市区)

序号

姓名/单位(或户数)

种粮地点

身份证号/机构代码

耕地面积(亩)

种植面积(亩)

核实补贴面积

(亩)

合计

承包耕地

租种耕地

合计

小麦

水稻

玉米

马铃薯

荞麦

青稞

合计

















一、种粮农户

































……
















二、农民合作社

































……
















三、家庭农场

































……
















四、土地股份合作社

































……
















五、农业企业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

































……
















、其

































……
















注意:据均保留一位小数

附件1-3

2026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县级复验表

抽查乡镇:                                        复验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内容

验收结果

备注

一、内业档案检查

1.2026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耕地流转协议;2、吸纳农户务工佐证材料。



1.初验表、补贴面积核实登记表、补贴面积核实登记汇总表是否齐全完善。2初验照片初验公示照片是否有存



二、外业抽查情况

1.种植品种



2.种植面积



3.抽查样地面积(亩)



4.产量表现



三、验收结论

乡(镇)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盖章):

县农业农村局(签字、盖章):

主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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