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镇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替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全镇社会经济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一、坚持社会救助理念,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一是扎实抓好低保覆盖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精准识别,通过入户调查,村组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同时,定期对低保家庭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截至目前,全镇共有低保对象244户364人,低保边缘家庭14户35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1.07万元。二是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特困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定期走访慰问特困人员400余人次,及时为6人解决实际困难8件。三是充分用好临时救助政策。积极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对3户11人因遭遇突发事件和12户24人因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3.46万元。
二、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织密特殊群体福利网。一是扎实开展高龄补贴发放工作。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核对等方式,对户籍在本镇且年满 8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目前,全镇有高龄老人477人,累计发放高龄补贴27.11万元。二是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协助残联开展集中评残活动1次,为22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办理残疾证,严格审核审查,为符合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304名残疾人发放补助资金累计28.59万元。三是切实抓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建立关心关爱走访制度,村级儿童主任每月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实时掌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学习情况,同时,不定期进行摸排,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安乐镇有1名孤儿,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均享受基本生活补贴。
三、抓好社会事务管理,织细基层治理服务网。一是加强民政类村务公开和管理工作。组织117名村组干部召开村级事务培训会2次,宣传民政相关政策,培训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的作用,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结合镇村两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00余次。建成49个村级社会组织,为村民提供文艺表演、扶老助残、村居环境整治等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推进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成立绿色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开展“活人墓”、“硬化大墓”专项整治行动;召开殡葬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会3次,倡导丧事简办,树立文明乡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