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辉委员:
你好!
你在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探索建设用地供应方式的建议》提案(第86号)已收悉。经局党组研究,现作如下答复。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接到县政府提案交办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对交办提案明确具体的承办股室和承办负责人。为切实增强对提案答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严格落实提案相关要求及建议,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信访法规股、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认真组织局全体职工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年一号文件)、《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的意见》(川委发〔2019〕1号)、《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二)认真落实,务求实效。在农业设施用地及乡村振兴项目用地管理方面,我局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增强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是严格按照《汉源县国土资源局 汉源县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规模以下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通知》(汉国土资发〔2018〕30号)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农业设施用地备案工作;二是会同农业、环保、水利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研究创新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模式,选择有条件的乡镇进行试点;三是认真领会《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实施“点状用地”助推乡村振兴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19〕2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政策,对服务于乡村振兴的项目用地,根据规划用地性质和土地用途,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灵活实施点状用地供应。
在农村宅基地科学管理方面,我局以做好乡村振兴规划为起手点,着力打造区域亮点纷呈、乡村各具特色的幸福美丽新村。一是坚持全域乡村振兴、全域规划引领,分时间、空间次序,完成高标准区域规划和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编制;二是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学习德阳市罗江区和泸州市泸县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探索出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流转和退出机制。
二、下一 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落实用地要素保障,加快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加大对闲置宅基地、闲置土地等清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优先保障农业生产经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健康养老等项目建设需求,高质量推进“大美汉源、区域中心”蓝图建设,为打造汉源乡村振兴创建示范保驾护航。
最后,非常感谢你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8日
(联系人:黄浩 联系电话:4222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