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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农业农村局 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9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19-10-10 09:33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曹立英委员:

您在政协汉源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汉源特色果蔬产业发展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特色果蔬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落实县委“2311”发展战略,根据《汉源县重点特色产业推进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快特色果蔬产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的思路,突出汉源果蔬产业的特色和优势,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新型主体,改良品种,提升品质,做响品牌,做大市场,推进果蔬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基本构建起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特色果蔬产业持续壮大,特色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以特色果蔬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收入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比例达60%以上,全县65%的村建成特色果蔬产业专业村,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位列全省前列。

三、政策措施

(一)建立科学的规划体系

坚持“农业景观化、景观生态化、生态效益化”的发展思路,把规划作为生态优势转化发展的重要指引,招贤引智,继续深化“院校县合作”机制,加强与省农科院、四川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按照“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结合我县特色果蔬产业资源所处地理位置和空间组合特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乡村旅游发展要求,高标准编制《县域乡村振兴1+6规划》,形成集农业产业发展、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结合的规划体系。积极探索发展“生态养殖+绿色种植”的立体农业发展模式,着力构建结构合理、绿色环保、效益多元的现代农业,以经果林为纽带,综合利用田园景观、农事体验、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村民俗风情等要素进行生态观光农业开发,促使一三产业良性互动,推动农业景观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三统一、三结合,始终保持科技在发展生态农业中的活跃要素,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助农增收,为汉源绿色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指引。

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旅游局、县科知局

(二)坚持农村家庭经营为主适度规模经营的产业发展模式

坚持把农户自力更生、自主发展放在首位,着力培育本地专业合作社、农场主和种养殖大户,采取“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将专业合作社、农场主和千家万户的利益联结在一起,既发挥了大户对散户的引领带动作用,又使农户获得了土地流转、进地务工等多重收益,土地成为农民主要的增收来源。这种就近增收渠道,相比于外出打工更有吸引力,能够有效把农民吸附在当地,解决农村房子建好了无人住、农村有土地但无人种的问题,实现了我的土地我作主、我的庄稼我来种,避免新村成为只有面子好看的“空壳村”。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用于特色果蔬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耕地规模达到50亩以上、流转年限5年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流入方每亩200元的奖励扶持;达到100亩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流入方每亩300元的奖励扶持;达200亩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流入方每亩500元的奖励扶持。土地流转面积以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数据为准,同一宗土地只享受一次奖励政策。

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办、县发改经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旅游局、县供销社、县国土局

(三)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大力培植“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组织、家庭农场,积极做好省、市级农(林)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和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申报认定。强化品牌支持,推进“汉源红”农产品公共品牌注册及授权使用,扩大汉源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在招大引强的同时不放过中小型企业,对拥有知识产权、生产技术、销售市场等要素的投资者通过建立孵化园等形式予以扶持,促进中小型企业落地成长。加强衔接产销领域关键环节的冷链物流等项目建设,补齐农村电子商务等发展中存在的短板。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创驰名商标,参评龙头企业和示范性合作社等。首次获得绿色、有机认证的,分别给予3万元/个和5万元/个的奖励;续展认证的,分别给予1万元/个和2万元/个的奖励。对获得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1万元、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办、县发改经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工商质监局、县财政局

(四)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依托区域生态资源优势,整合资源、深度开发,大力发展以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等为主乡村观光旅游,不断创新探索旅游发展模式,积极开发旅游新亮点。把生态旅游村落、现代农业园区、历史文化遗迹和乡村旅游景区有机结合,实现串点成线、由线连片。推广河谷、山腰、山顶梯次展现农业景观,立体观花赏果模式,将农业文化、自然生态之美有机结合。重点开发环汉源湖碧水阳光休闲度假中心、清溪古城和九襄农业生态园,大渡河峡谷地质公园,茶马古道和南丝绸之路等项目,着力发展民宿旅游,满足游客住农家屋、吃农家饭、享农村景、体会乡愁的需求,实现一三产业互动发展。

对新建民宿达到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标准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6万元、1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金熊猫服务质量等级”三金级、四金级、五金级评定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6万元奖励。首次获得三星、四星、五星级评定的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

(五)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过质量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农户科学种、养殖的技术水平和对肥料、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水平。增强农户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促使其自觉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大力推行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农业综合防治技术,减少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同时严格执行农产品安全采收间隔期的相关要求,坚决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建立完整的“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质量安全产地追溯体系,支持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创建汉源特色农产品生态、绿色品牌。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食药监局

(六)壮大特色果蔬农产品初加工产业

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产业,建设农产品分级筛选、贮藏保鲜、文创包装的厂房设施。

对新建标准气调库,达到1000立方米库容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40万元,使用土地纳入农业生产设施用地,按相关规定备案。对引进安装苹果、甜樱桃等特色水果清洗、分级、筛选、包装初加工设施的,5吨/小时以上的分选线一次性补助15万元,15吨/小时以上的分选线一次性补助3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农工办、县发改经信局、县国土局

(七)构建全方位营销的大格局

进一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出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在强化传统销售渠道的同时积极开拓电子商务销售领域。搭建线上、线下销售大平台,推广采摘体验、“农超对接”销售模式,“政府搭台、经贸唱戏、群众实惠”广泛开展各种活动,继续举办各类生态文化旅游节活动,强化大宗优质农产品宣传营销,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作用,强化与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重要网销平台和顺丰、邮政等物流等企业的战略合作,缩短了广大消费者购买特色农产品的时空距离。通过全方位宣传营销,树立汉源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的对外形象,着力化解农产品“卖难”问题,从而促使农民收入增长有可靠的支撑。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市场营销活动。从事汉源特色农业产品展销、展示、市场推广成效显著的,根据推广成效予以适当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电子商务等新型销售模式推广汉源特色农产品线上成交额达200万元/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线上成交额达500万元/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线上成交额达1000万元/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县财政局

(八)强化金融保障支持

开展涉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利率优惠;落实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政策,用活用好农业产业发展信贷担保项目,推行小额信用贷款和财政贴息担保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完善政企银保联动协调机制,借助银行机构网上银行平台和品牌优势,将我县特色农产品推广到银行网上商城,促进特色果蔬农产品营销,增进产融合作,支持特色蔬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试点开展甜樱桃种植保险,并逐步拓宽我县特色果蔬农产品参保面,力争实现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发改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委农工办、县农业局、县人行、县银监办

四、重点任务

(一)建成优质果蔬农产品生产基地

实施质量兴农和绿色兴农战略,积极推广标准化种养殖、GAP种植、绿色防控等绿色生产技术,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推广“生态养殖+沼气工程+绿色种植”“猪-沼-菜(果)”“稻-菜-果”、林下种养业等立体循环种养殖模式和技术。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在四条产业环线沿线区域,建成4家高标准栽培管理示范园;以汉源县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为契机,建设甜樱桃、红富士苹果、白凤桃等国家标准化种植核心示范区20万亩。到2022年,在保持特色果蔬产业基地面积的基础上,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出口农产品(食品)基地,积极争创西南绿色生态(有机)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特色食品加工产业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委农工办、县水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

(二)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按照《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和《认定评分标准》,以四川省现代农业示范县项目建设为抓手,重点抓好“大九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强园区基地建设、设施装备、产品加工、农业新业态、品牌建设、科技支撑和组织保障,创建三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力争四星级。到2022年,实现全县农业园区综合产值达到12亿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三)加快果蔬农产品加工交易县建设

加快发展果蔬农产品加工,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提升农产品价值,在黄果柑主产区富林镇、小堡乡和苹果主产区梨园乡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产业,采购安装洗选设施,提升农产品筛选、分级、包装水平;加快甘溪坝食品工业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业经济总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到2022年,力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25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农业局、县委农工办、县工管委

(四) 加快汉源特色果蔬农产品品牌建设

建立“区域公用品牌+特色农产品+企业品牌”模式,促进区域品牌、产业品牌和企业品牌协调发展。做好“汉源红”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大力实施“互联网+农产品”行动,打造一批汉源特色果蔬农产品电商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四川名牌产品。支持汉源优质特色农产品(食品)品牌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开展宣传推介。加快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到2022年,新增和续展绿色食品8个、有机食品1个,累计认证“三品一标”38个。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供销社、县工商质监局、县发改经信局、县委农工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新广局、县旅游局

(五)强化特色果蔬产业科技支撑

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提质增效行动,对我县特色果蔬产业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攻关行动,着力创新转化一批实用技术成果,拟在汉源县富林镇太平村实施汉源县果树研究实验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柑橘、葡萄、苹果、梨、桃、李、甜樱桃、中华樱桃新品种引进及标准化示范基地50亩,用于新品种引进示范和地方品种科研保护,增强科技创新、集成示范、引领带动能力;加大农村乡土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深化校县、院县合作,建设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实施农村乡土科技人才计划,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中心服务水平,强化农业科技人员培训,造就一批懂专业、会管理的农村“土专家、田秀才”。到2022年,全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覆盖率达到90%,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500人。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科知局

(六)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发展一批示范性强、带动力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切实把从事果蔬生产的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重点扩大有效供给和中高端农产品供给,让龙头企业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带动者、示范者。到2022年,培育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35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65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5户

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办、县农业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汉源县特色果蔬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常委任组长,县农业局、县发改经信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农工办。

(二)加强资金扶持。每年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5000万元,整合财政、发改经信商务、农业、科技等部门项目资金,对基地建设、主体培育、品牌打造、市场开拓等方面进行扶持。

(三)加强体系建设。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技服务体系,紧密联结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在重点乡镇配备果蔬专业技术人员;健全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种苗繁育、病虫防控、市场营销等专业服务组织和带头人,为果蔬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引导、指导和服务。

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6日

(联系人:黄浩         联系电话:4222570  )

主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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