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健身器材管理维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汉源县群众体育事业提出宝贵意见!我局对汉源的群众体育事业一直很重视,每年都会争取资金用于体育健身器材的安装。经我局安装的体育健身器材,全部符合国家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使用单位负责体育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和公益性;发现器材损坏或超出使用年限时,联系我局维修更新。我局每年都会下发通知到各乡镇,提醒各乡镇的使用单位对健身器材进行检查。鉴于财力和人力资源的限制,目前成立专项维修基金和建立维护保养队伍条件还不成熟。对于损坏的器材还有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可联系我局维修,超过使用年限或没有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可先自行拆除并报我局备案,待有相关资金时再进行更新。此外我局还会利用村村通广播系统及其他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健身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号召广大群众爱护好健身器材。再次感谢您对我局提出的宝贵建议!
汉源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