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编制了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政务公开的主要工作情况和统计数据,现通过汉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nyuan.gov.cn)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在运用“互联网+”平台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水平,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安排,配备业务熟、素质高、能力强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局党组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政务公开新动向,分析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明确政务公开职责范围。我局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进一步对行政职能和政务服务项目进行了梳理,积极完善和补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政务公开“五公开”主体和职责,理清公开要素,明确公开主体,落实公开职责。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1.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界定。我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量多质优”。积极扩大主动公开,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要。坚持需求导向,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群众实际需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同时,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法定事由,将公开关口前移,从制度上提高不予公开的门槛。
2.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主动公开,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对于我局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在做好信息文稿归档的同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属于国家秘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等情形外,均通过网站主动发布或依申请公开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系统梳理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做好立改废工作,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持续推进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与平台规范化管理工作,升级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办事服务功能。在进一步加强平台日常监管、规范化管理方面,明确各股室内容保障责任人,明确平台维护责任人。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予以推进。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要求“规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定期召开办公会听取情况汇报,专题进行研究。健全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网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处室具体负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办公室、各股室均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联络群,及时沟通情况,抓好跟踪推进。注重加强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机关年度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规划,推动各股室切实履行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在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等方面还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不同程度存在能力不匹配、不适应的问题,知识储备、知识结构、工作能力都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着眼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管理,不断提升公开实效,有效满足群众卫生健康信息服务需求,为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