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1个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了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月19日—2021年2月1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35-5983666
通讯地址:四川省汉源县黎红路202号
邮编:625300
附件:《关于汉源县宜东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汉环建发〔2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