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红委员:
您在汉源县第十五届五次政协委员会上提出的“关于将阿尔茨海默病纳入公共卫生管理的建议”,汉源县卫生健康局已收悉,经过认真组织讨论研究梳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晓红委员对汉源县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阿尔茨海默病作为老龄化社会的重大健康挑战,已成为影响国民健康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议题。截至2025年,我国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已突破1700万,65岁以上人群患病率超5%,且随年龄增长呈指数级上升。这一疾病不仅导致患者认知功能不可逆衰退,更使家庭年均照护成本高,形成了沉重的社会负担。将阿尔茨海默病纳入公共卫生管理体系,是应对老龄化挑战、落实“健康中国2030”战略的必然选择。
现目前,就本县阿尔茨海默病采取措施、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汉源县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关于联合印发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4〕42号)文件要求,《计划》对宣传、筛查干预、诊疗、照护、社会环境等方面已进行了总体安排。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部分有条件的乡镇已将老年人认知能力、简易智力检查、情感状态等纳入老年人年度免费体检项目,将阿尔茨海默病伴行为障碍患者纳入基本公卫慢性病管理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范畴。另外,2024年汉源县在富林镇滨湖社区开展了老年心理关爱,对常住老年人883人开展心理健康筛查,筛查评估发现临界人群42人(占4.76%),高危人群7人(占0.79%),2025年将对富林镇滨湖社区开展连续3个月心理健康干预活动。
(二)根据《雅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雅医保办〔2021〕41号)文件要求,精神疾病含阿尔茨海默病已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参保人申请办理特殊疾病门诊认定,可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治疗机构。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用于直接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治疗性药物、直接相关的检查和治疗费可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二、存在的困难
(一)老年人社会照料机构发展缓慢,目前县中医医院建立康养中心,但其他社会照料中心无发展,同时汉源县受经济发展、健康意识等方面影响,社会照料机构无来汉发展的机构,还需县民政局探索培养本地机构。
(二)目前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有13项,未将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前无管理规范性依据,且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足,将阿尔茨海默病全部纳入公卫慢性病管理落实效果存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各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关于联合印发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的通知》文件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健全老年期痴呆防控体系。
(二)持续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每年健康体检项目,将老年人认知能力、简易智力检查、情感状态等纳入老年人年度免费体检项目,对筛查评估发现临界人群、高危人群建立台账进行管理。
阿尔茨海默病的防治是一项需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将切实履行好卫生健康职责,以系统性思维统筹推进公共卫生管理,通过政策支持和资源整合,守护千万家庭的身心健康,感谢您对公共卫生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汉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徐巧灵;联系电话:1552862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