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 名 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一类事业 单位 | 不动产登记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为80元/件,非住宅类为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 |
| 2 | 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部门 | 土地闲置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 |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 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 | 政府制定 (原国土资源部) |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