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培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建议》(第71号提案)汉源县卫生健康局已收悉,经过认真组织讨论研究梳理,现结合实际,就提案中涉及的内容回复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县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探索建立责权利统一、功能完备、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县域医疗机构管理模式,实现“90%诊疗患者不出县、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切实解决患者外流问题。汉源县已出台《汉源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汉医管办〔2023〕1号),但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变化,原方案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为此,我们紧密结合汉源实际发展情况,充分考虑本地人口结构、医疗资源分布以及群众就医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对总医院建设总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同时,完善绩效分配、药品耗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配套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促进部门协同
2025年5月23日,县委书记胡雪松主持召开医共体建设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医共体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药品耗材SPD推进工作,胡雪松书记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秉持开放进取的态度,积极“走出去,引进来”,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在医共体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紧密结合汉源实际发展情况,充分考虑本地人口结构、医疗资源分布以及群众就医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对总医院建设总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同时,完善绩效分配、药品耗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配套方案,形成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医共体建设体系。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尚进,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胡然出席会议,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经济合作与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等相关负责人参会。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破除信息“孤岛”
成立汉源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筹备组,依托现有医共体信息平台,对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保结算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网上就诊、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应用功能,为居民提供连续、便捷的健康服务,同时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目前,汉源县正积极争取中央预算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4800万元,以保障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
三、推动资源共享和管理中心落实
目前,汉源县已建成五大资源共享中心和十大管理中心。2025年4月,印发了《汉源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025年管理中心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各管理中心的工作任务,并实行倒排工期制度,每月对工作进度进行严格督查。推动各管理中心落地落实,充分发挥作用
四、积极探索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总医院代表全部成员单位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协议,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和医保基金支付考核方案,统筹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床日付费、项目付费、人头付费等多元复合式相结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对门诊医疗服务,探索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完善差别化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转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下转患者不再重新计算起付线。探索支持共享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五、提升诊疗能力,人员下沉全覆盖
在《汉源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人员流动与绩效管理办法》中,我们制定了明确的人员流动规则与管理要求。一是明确了向下流动的条件。县级医院选派中级以上职称医师、护士或管理人员到基层机构全职或定期坐诊、指导。县级医院专家可通过手术指导、查房带教等多种形式支持基层工作。对于长期(1个月以上)下沉人员,要求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医共体总医院批准后派遣,确保下沉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与服务基层的意愿。二是明确了流动人员的管理要求。流入单位需对流动人员进行严格的出勤考核,并每月将流动人员出勤考核结果准确发送给流出单位。流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流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等情况上报医共体总医院,由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给予相应通报批评、退回原单位等处理,以此保障人员流动的规范性与有效性。目前已实现人员下沉覆盖率100%,有效提升基层诊疗能力,让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汉源县医共体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机制,充分发挥医共体应有的作用,为全县人民的健康福祉作出更大的贡献。
汉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7日
(联系人:唐爽;联系电话:17321945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