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发展,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规定,按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由我局代拟了《关于禁止在汉源县中心城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自查自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开征求意见期内将书面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县住建局建筑监察管理股邮箱(278559347@qq.com)联系方式:0835-4298881。书面材料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公章并提供真实联系方式,个人应署名并提供真实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