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确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 唐家 镇 集贤村 宅基地及房屋确权审核情况公告如下。若对本公告的内容登记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 4298810 ,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宅基地使用面积(平方米) | 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 | 建房时间 | 用 途 | 备注 |
1 | 冯一成、曹淑蓉、冯静纹、冯馨怡 | 汉源县唐家镇集贤村4组 | 120 | 138.39 | 2012 | 宅基地 |
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签章)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