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文化旅游和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汉源清溪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汉源县清溪文庙修缮保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汉文旅农〔2023〕20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汉源清溪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汉源县清溪文庙修缮保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汉源清溪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汉源县清溪文庙修缮保护工程)。
二、项目业主:汉源县文化旅游和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汉源县清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清溪文庙进行保护修缮,修缮面积51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修缮文庙内损毁的排水系统、地面,修缮和恢复大成门、圣域门、贤关门、万仞宫墙、大成殿、东西庑殿、先儒祠、先贤祠等建筑群,修缮恢复其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2290.69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企业自筹和地方配套资金。
六、建设工期:8个月。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本批复意见,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督促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没有落实安全和环保措施的,不得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建设过程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环保技术措施,锁定目标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工作,尽早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