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大树镇麦坪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提出的建设内容和投资,现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树镇麦坪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
二、项目业主: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大树镇麦坪村4组。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完善麦坪村4组灾后重建统规自建区及临近统规自建区重建户供水设施、集中安置点排水设施、集中安置点内部道路、集中安置点强弱电设施等(具体工程量以设计为准)。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2万元,资金来源为"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资金。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你单位接此批复后,请抓紧编制完成初步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项目选址、用地、节能等审批前置要件后报我局审查批准,同时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工作,尽早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