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汉源县住建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5-12-23 15: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1

汉源县住建局

汉源县住建局

政府部门

污水费

行政事业性

收费

收集处理生活污水

居民:0.85元/吨

非居:1.2元/吨

政府定

汉源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汉发经收费201881号、82


2

汉源县住建局

汉源县住建局

政府部门

占道挖掘修复费

行政事业性

收费

占道挖掘修复费

基准标准为0.20元/平方米·日。占道超过一个月,逐月提高收费标准:第2月的收费标准为基准标准的1.2倍,第3月的收费标准为基准标准的1.3倍,第4月的收费标准为基准标准的1.4倍,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基准标准的5倍。具体类型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川建行规〔2024〕4号》。

政府定价

 

川建行规〔20244


 

3

 

 

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

政府部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政府性基金

代政府征收新建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县城、九襄30元/㎡,其它已编制规划的建制镇为20元/㎡。

政府定价

(汉财税20243号)


4

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

城镇垃圾处理费

行政事业性

城镇垃圾处理费

一、城镇居民和城镇暂住人口

2.00元/户/月(特困户、低保户凭有效证件免收)。

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50人以下单位:100元/月;

51-100人的单位:150元/月;

100人以上的单位:300元/月。

三、生产经营单位

餐饮娱乐类:0.30元/平方米/月;

商业服务类:0.20元/平方米/月;

建筑、拆迁施工工地:0.20元/平方米/月(按报建面积收取);

宾馆、旅社、招待所:1.00元/床/月。

四、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车站、码头、学校、医院

可卸式垃圾箱:120元/每箱;

挂桶式垃圾桶:80元/每桶。

五、自运垃圾

40元/每吨

 

政府定

汉源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汉发经收费〔20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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