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汉源县知己妈妈孕婴店等30户食品经营者(名单见附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或者已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注销汉源县知己妈妈孕婴店等30户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汉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835-4222311。逾期无异议的,汉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函告汉源县行政审批局依法注销上述《食品经营许可证》。
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编号将停止使用。
附件: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