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十五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学华委员:
您提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第1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县新能源汽车数量快速增加,对新能源充电设施的需求也随之增加。为及时填补我县城市基础设施空缺,规范市场经营,加快推进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县人民政府召开专会研究同意由县城市和交通建设集团按程序在县城富林记忆公园停车场、县城供销社旁公共停车场、县城体育馆停车场、县城文化大厦停车、九襄东风路停车场(周家安置点附近)、九襄花神广场停车场、九襄1号节点公园停车场、九襄4号节点公园停车场(九襄中医院十字路口附近)开展充电站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
目前,已启动县城富林记忆公园停车场和县城供销社旁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预计于2022年9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后续充电设施建设将陆续启动实施。
借此机会,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