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汉源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01-21 08: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汉源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依法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开展工作,紧密结合公安工作的特点,努力提高公安信息公开的实效,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工作质效,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所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讨论政务公开内容,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汉源县公安局在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条;收到并办结依申请公开1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更新国家、省、市级公安领域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开展系统及政府文件、规划编制方案解读,回应群众关切热点。 2021年,我局未印发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设新浪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政策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部门动态信息,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所队配合的信息公开机制。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行“线上+线下巡查整改”机制。针对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错别字和错误表述等突出问题,组织各部门集中开展文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文秘综合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7

行政强制

 12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31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000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000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0

0000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汉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进一步完善网络新闻发布机制,由政工监督室牵头,定期、不定期向社会和公众发布社会治安情况、公安工作、队伍建设等信息。二是信息公开水平不高,严格对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的督导检查,有力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主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
蜀ICP备0900619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230001 川公网安备51182302511839
Copyright @ hanyu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