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雅安市落地实施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此之后,我们陆续收到了部分参保职工关心的问题,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问:职工门诊共济以后医保卡还能不能给家人用?家人购买药品也会享受报销吗?
答:这次改革拓宽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除参保人员本人可以按规定使用外,还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子女、配偶和父母)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以及参加居民医保、补充医保、重特大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家庭成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器械、药品、医疗耗材的费用。但就医购药的普通门诊费用只能参保职工本人使用统筹基金报销,家人不能享受。
二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做了调整,个人账户划入减少了,更加吃亏了吗?
答:改革后,参保人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额度会减少,但门诊待遇更好了,真正患病的群众更受益。一方面,建立了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增加的统筹基金用于保障普通门诊,通过统筹基金报销,大家互助共济,医保基金保障更加充分;另一方面,保留了个人账户这一制度设置,且历年结存仍然由个人支配使用,可继续用于个人在门诊就医、药店购药,而且还将使用范围拓宽到了家庭成员;第三方面,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更加公平,实现了同一地区内公平统一,同一人群内基本一致。
为设三问:普通门诊报销为什么还要设置门槛费?
答:设置起付标准(门槛费),更能强化个人费用节约意识,主动避免一些不合理收费、不必要检查行为发生,既可遏制浪费现象的发生,又可以节约医疗资源,防止小病大养,出现医疗资源挤兑现象,让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高、互助共济性更强。
四问:报销封顶线太低了,如何测算出的?
答:普通门诊保障待遇是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我市基金运行情况确定,年度支付限额将会动态调整。
五问:当年没用完的普通门诊报销额度,能否合并到下一年?
答:不能,普通门诊待遇按一个自然年度设定了支付限额,这既体现了基本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也体现了权利和义务对应、缴费与待遇挂钩。
六问: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对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价格有限定吗?
答:自愿申请提供职工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要满足管理规范、进销存管理系统完善、对所售药品实现电子追溯等条件,药品销售价格不高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服务价格监管平台同产品的挂网价格。
七问:职工门诊共济后,对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报销政策有调整吗?
答:没有,门诊慢特病主要是保障您重病大病的,例如各类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而普通门诊是保障您平日里的感冒发烧等小病小痛的。如果您已经取得相关门诊慢特病病种资格,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认定病种的医药费用继续按相关政策报销,认定病种以外的医药费用,可按照普通门诊进行报销。住院报销标准和报销流程也和以前一样。
八问:市内定点医院是否全部都可以联网结算?
答:雅安市内医保定点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均可联网结算,就诊后在医院即时报销普通门诊费用。
九问:普通门诊异地就医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答:参保职工在雅安市外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在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可直接在就医所在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相关门诊费用。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可携带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和处方等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医保窗口(富林大道三段43号)报销相关费用。
十问:在药店购买药品后,如何报销费用呢?流程是什么?
答:参保职工持定点医疗机构纸质处方或电子处方,在提供职工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后,由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职工直接联网结算相关购药费用。
十一问: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将医疗费用全额结算后,还可以进行医保报销吗?
答:不可以,个人账户也是医保基金,不得重复报销和套取现金。就医结算时,应当先报销医疗费用,再使用个人账户结算自付部分费用。
十二问:医保基金还有钱吗?
答:近年来,我省医保基金收支平衡,运行平稳,截至2022年底,全省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达146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