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汉源县定点医药机构违规案例通报 (第四批)

发布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11-19 08: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及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将汉源县康贝大药房祥和加盟连锁店、汉源县康贝大药房本草加盟连锁店等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 汉源县康贝大药房祥和加盟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康贝大药房祥和加盟连锁店存在以下问题:医保制度未落实到位;无处方销售处方药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涉及医保基金1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10元,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汉源县康贝大药房本草加盟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康贝大药房本草加盟连锁店存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头孢克肟胶囊、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38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38元,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 汉源县康贝大药房康和加盟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康贝大药房康和加盟连锁店存在以下问题:医保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药品进销存不完善。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汉源县康贝大药房前进加盟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康贝大药房前进加盟连锁店存在以下问题:医保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药品进销存不完善。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五、 汉源县合纵药易购健康之家药房瑞民加盟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合纵药易购健康之家药房瑞民加盟连锁店存在以下问题:药品进销存不完善;执业药师营业时间未在岗。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六、汉源县清溪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清溪镇卫生院存在以下问题:药房管理不到位,建黎门诊点领出药品未建立相关记录;药品进销存不完善;葡萄糖测定(手指血)对码错误,收取血糖葡萄糖测定(生化仪),涉及医保基金6.14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6.14元,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七、 汉源县富庄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富庄镇卫生院存在以下问题:门诊收取特大换药,但门诊日志无对伤口情况的描述;葡萄糖测定(酶电极法加收)不合理;药品进销存不完善,涉及医保基金349.0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349.00元,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八、汉源县唐家镇河西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唐家镇河西卫生院存在以下问题:中医康复理疗项目治疗执行记录单病人签字不规范;部分门诊大换药病历未描述清楚伤口情况,涉及医保基金63.8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63.8元,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九、 汉源县顺河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顺河乡卫生院存在部分大换药和大清创缝合接诊医生就诊摘要未注明创面大小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249.0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249.00元,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汉源县富泉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富泉镇卫生院存在以下问题:拔罐治疗需要进一步明细罐数;部分住院病人中频治疗和红外线治疗医嘱为两部位,实际治疗记录执行单只有一部位,涉及医保基金27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270元,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一、汉源县健源医药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健源医药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部分处方书写不规范;无处方销售处方药,涉及医保基金2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20元,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二、汉源县黄鳌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黄鳌零售药店存在药品购销存不完善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3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3元,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三、汉源县邱宝华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邱宝华诊所存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2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12元,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四、汉源县百信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百信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部分处方书写不规范的问题。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五、汉源县润和大药房二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润和大药房二店存在以下问题:处方书写不规范(未开具处方用药量);执业药师营业时间不在岗;部分处方药无处方销售,涉及医保基金101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101元,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六、汉源县鹞子岩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鹞子岩药店存在以下问题:营业时间执业药师未在岗;刷卡小票未打印。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七、汉源县前域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前域镇卫生院存在大换药、特大换药未对伤口情况进行描述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27.5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27.5元,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八、汉源怡康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怡康大药房存在以下问题:执业药师不在岗;结算小票近期未打印,签字不规范;无处方销售处方药,涉及医保基金31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310元,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九、汉源爱康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爱康大药房存在以下问题:医保制度未落实到位;药品购销存不完善。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十、汉源县合众易购健康之家药房席有良加盟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合众易购健康之家药房席有良加盟连锁店存在以下问题:医保制度未上墙;药品购销存不完善,涉及医保基金94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94元,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十一、汉源县益民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益民堂大药房存在以下问题:结算小票未打印药品明细;处方开具不规范;医保制度未上墙。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十二、汉源县康贝大药房慷泰加盟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康贝大药房慷泰加盟连锁店存在药品购销存不完善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28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280元,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十三、汉源县李氏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李氏药店存在药品购销存不完善的问题。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十四、汉源县庞氏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庞氏大药房存在以下问题:医保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药品购销存不完善,涉及医保基金6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60元,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十五、汉源骆吉茂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骆吉茂诊所存在以下问题: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诊所管理系统药品名称与医保系统不一致;药品购销存不完善;涉及医保基金122.6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122.60元,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十六、汉源陈树刚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陈树刚诊所存在以下问题: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诊所管理系统药品名称与医保系统不一致;涉及医保基金17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170元,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十七、汉源县唐家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唐家镇卫生院存在对码错误的问题,葡萄糖测定(生化仪)对码错误,应为葡萄糖测定(酶电极法加收)。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十八、汉源县华康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华康大药房存在以下问题:医保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药品购销存不完善。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十九、汉源县飒英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飒英大药房存在药品购销存盘点未执行到位的问题。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十、汉源县顾氏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顾氏大药房存在以下问题:医保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无盘点数据无法查清购销存。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十一、汉源县华仁堂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华仁堂药店存在未按规定打印、保存结算小票的问题。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十二、汉源梅学强中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梅学强中医诊所存在以下问题:中药特殊调配未留存相关记录(用于药粉调制配敷);药品购销存不完善。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十三、汉源陈仕锦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陈仕锦诊所存在以下问题:部分结算单报销人未签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诊所管理系统药品名称与医保系统不一致;药品购销存不完善;涉及医保基金205.0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205.00元,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十四、汉源李春虎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李春虎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以下问题:处方书写不规范;无盘点明细数据无法查清购销存。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十五、汉源县济云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济云大药房存在医保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的问题。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十六、汉源张德勇口腔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张德勇口腔诊所存在医保相关制度未上墙的问题。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十七、汉源县御品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御品堂大药房存在以下问题:医保制度未落实到位;无处方销售处方药,涉及医保基金33.50元。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33.50元,暂停拨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十八、汉源县小道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小道药房存在药品购销存不完善的问题。依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十九、汉源县合纵药易购健康之家药房益和堂加盟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合纵药易购健康之家药房益和堂加盟连锁店存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7.00元。依据《雅安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17.00元,支付违约金5.10元,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十、汉源县康贝大药房新中加盟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康贝大药房新中加盟连锁店存在以下问题:刷卡小票未签字;处方书写不规范;医保制度未上墙。依据《雅安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相关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十一、汉源县合纵药易购健康之家药房好益堂加盟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合纵药易购健康之家药房好益堂加盟连锁店存在以下问题:刷卡小票未签字;无法查清药品购销存;部分处方药未凭医师处方销售,涉及医保基金156.00元。

依据《雅安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156.00元,支付违约金346.80元,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十二、汉源县聚创之家灵真大药房加盟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聚创之家灵真大药房加盟连锁店存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53.00元。依据《雅安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153.00元,支付违约金45.90元,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十三、汉源县合纵药易购健康之家药房民安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汉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协议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合纵药易购健康之家药房民安堂大药房存在以下问题:医保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结算小票未打印存档;部分处方药未凭医师处方销售,涉及医保基金112.00元。依据《雅安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112.00元,支付违约金33.60元,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主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
蜀ICP备0900619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230001 川公网安备51182302511839
Copyright @ hanyu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