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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乡乡富康村经果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行政许可承诺书

发布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 2025-02-10 14:59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水土保持报告表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汉行审许〔2025〕11号

项目名称

富乡乡富康村经果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汉源县富乡乡富康村

区域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保持

方案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392349)

起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

单位

名称:汉源县富乡乡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1623008887451W

地址:汉源县富乡乡富康村一组

法人代表:杨雅健    联系电话:182****9195

身份证号码:513124********0033

授权经办人姓名:冉鑫  联系电话:152****1040

身份证号码:513124********0174

 

 

 

 

 

生产建设

单位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一次性向国家税务总局汉源县税务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3260元。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它需要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杨雅健

生产建设单位:汉源县富乡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审批部门

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准予许可。

本许可仅用于本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项目建设涉及应由安全、生态环境、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内容,建设单位须按照上述部门的工作要求分别完善相关手续。

 

                   公章:汉源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24日


主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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