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国能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须开展瀑布沟水电站人工增殖放流效果监测鱼类捕捞工作,计划于2026年5月25日到5月29日期间在大渡河汉源县宰螺河汇口、流沙河汇口、黑马沟汇口、苏古村河段进行专项放流效果鱼类评估调查工作。
现已取得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专项(特许)捕捞行政批复《关于因大渡河大岗山、瀑布沟水电站河段鱼类放流效果评估开展专项(特许)捕捞的批复》(川长渔科监〔2026〕第79号);
按照《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期间因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管理办法》(川农发〔2021〕9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特许)渔业捕捞活动的通知(川农函〔2022〕690号)》的要求,现将本次专项捕捞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调查时间及监测范围
本次调查及捕捞工作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到5月29日,调查及捕捞范围具体见下表。
表1 大渡河流域调查时间及监测点位布设情况
序号 | 行政区划 | 监测点位 | 工作内容 | 监测时间 |
1 | 汉源县 | 黑马沟汇口附近河段 | 放流效果评估 | 5月25日- 5月27日 |
2 | 乌斯河镇苏古村附近河段 | 放流效果评估 | 5月25日- 5月27日 | |
3 | 流沙河汇口附近河段 | 放流效果评估 | 5月27日- 5月29日 | |
4 | 宰螺河汇口附近河段 | 放流效果评估 | 5月27日- 5月29日 |
2.捕捞工具:每个点位地笼网6个、刺网3张、撒网1张。
3.水环境常规指标检测:鱼类采集点的水环境基本指标检测,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透明度等指标。
4.水生生物采集鉴定: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着生藻采集。
本次专项(特许)捕捞活动须主动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群众监督,严禁以科研捕捞为名开展商业性捕捞。
联系人: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区域负责人信息见下表)。
表2 区域负责人信息
负责人姓名 | 负责监测区域 | 联系电话 |
刘文博 | 汉源县 | 17862073868 |
赖柏霖 | 15082007088 |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835-4222570
附件:《关于因大渡河大岗山、瀑布沟水电站河段鱼类放流效果评估开展专项(特许)捕捞的批复》(川长渔科监〔2026〕第79号)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