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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汉源县九襄镇城区机动车道路临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3-10-19 10: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汉源县城市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雅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雅发改价调〔20209等文件规定,为促进市政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合理调控停车位使用率。经成本调查、听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并报政府批准我局根据汉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8-1期),制定汉源县九襄镇城区机动车道路临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汉源九襄镇城区机动车道路临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一)实施范围

汉源九襄镇城区范围内以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汉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划定的泊车位范围为准。

(二)收费标准

2小时(含)以内2元/辆·次,2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辆·次(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天最高5元。

(三)收费时段

日间时段:8:00(含)-20:00,其他时段不收费。

二、特殊规定

根据《雅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雅发改价调〔2020〕9号)文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综合执法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车辆。

2.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机动车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3.车主主动出示本人残疾人证并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三、新能源汽车优惠措施

根据《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雅发价调〔2021〕2号)文件规定,新能源汽车停放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九襄镇机动车停放服务供需状况,以及实行智慧停车收费对缓解停车难、规范停车收费重要意义,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和支持。

五、执行时间

汉源县九襄镇城区机动车道路临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自公示满1个月后开始执行,今后国家、省、市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执行。

附件:汉源县九襄镇停车泊位规划平面示意图

主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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