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汉源县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6年10月18日汉源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汉源县2015年财政决算已经《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省财政与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预〔2016〕73号)批复,并经汉源县审计局审计,出具《汉源县2015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汉审报〔2016〕6号)。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2015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经汉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32000万元,比2014年同口径相比增长8%。经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7000万元。
2015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37183万元,完成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32000万元的116.20%,完成调整预算数37000万元的100.49%,同口径比较比上年增长6.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7.95 %,较上年减少2040万元,同比下降5.87 %;非税收入完成4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2.05%,较上年减少285万元,同比下降5.98 %。
经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98387万元,经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14362万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变动:一是上级财政增加我县转移支付补助、专项补助等共计41939万元;二是上年结转项目2002万元并入当年预算。综上,调增支出预算43941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相应变动为158303万元。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工商税收入库24962万元,比上年减少23万元,下降0.09%,其中:增值税完成13934万元,比上年减少1112万元,下降7.39%;营业税完成7397万元,比上年增加2582元,增长53.62%;资源税完成739万元,比上年增加44万元,增长6.33%;个人所得税完成897万元,比上年减少1625万元,下降64.43%;企业所得税完成5646万元,比上年减少95万元,下降1.65%;农牧业税完成2096万元,比上年减少1922万元,下降47.83%;专项收入入库2287万元(其中十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507万元),比上年增加1515万元,增长196.24%;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完成2192万元,比上年减少1800万元,下降45.09%。
2.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156493万元,为变动预算数158303万元的98.86%,比上年减少16439万元,下降9.5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48万元,比上年增加77万元,增长0.65%;国防支出117万元,比上年减少244万元,下降67.59%;公共安全支出5735万元,比上年增加683万元,增长13.52%;教育支出29276万元,比上年增加6953万元,增长31.15%;科学技术支出371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3.8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67万元,比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13.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83万元,比上年增加2470万元,增长9.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43万元,比上年增加4432万元,增长22.04%;节能环保支出6231万元,比上年减少1002万元,下降13.85%;城乡社区支出1608万元,比上年减少438万元,下降21.41%;农林水支出31080万元,比上年减少5882万元,下降15.91%,主要原因为上年有“4.20”芦山地震农房灾后重建支出977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490万元,比上年减少3544万元,下降44.11%,下降原因主要为上级专项补助同比减少;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61万元,比上年减少1108万元,下降66.39%,下降原因主要为上级专项补助同比减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43万元,比上年减少584万元,下降51.82%,下降原因主要为上级专项补助同比减少;金融支出22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4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12万元,比上年减少284万元,下降31.70%;住房保障支出6042万元,比上年增加1379万元,增长29.5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7万元,比上年增加65万元,增长49.24%;债务付息支出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7万元;其他支出2852万元,比上年减少19094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为上年有“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支出19700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4300万元。偿还债务具体安排情况为:新县城公园建设BT项目债务1776万元,派出所、110指挥中心等公安基本建设项目1352万元,新县城绿化BT项目700万元,清理农村合作基金和供销社股金借款472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18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75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9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28万元,调入资金20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657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493万元,上解支出277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3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8万元;年终结余181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81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
1.收入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27万元,完成预算数1000万元的82.7%,比上年减少2238万元,下降73.02%。收入具体情况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27万元。
2.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10704万元,完成变动预算12131万元的88.24%,比上年减少2872万元,下降21.15%, 主要原因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项目上级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支出具体情况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36万元,农林水支出606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4万元,其他支出1543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2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554万元,上年结余208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24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704万元,调出资金330万元;年终结余142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42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0万元(利润收入18万元和股利、股息收入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未实现支出;年终结余5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年收入1226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861万元,减去全年支出10198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932万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全年收入565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7067万元,减去全年支出479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7922万元。
二、2015年财政管理主要工作
2015年,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支农惠农补贴,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一)贯彻落实预算法。2015年县财政局组织学习预算法,切实增强预算法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
(二)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汉源县财政局对2015年财政总预算、2014年财政总决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在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71个县级部门(单位)和乡镇预决算信息同时公开。
(三)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2015年我县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对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生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11个项目进行了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价资金总量6379.81万元,评出优秀项目9个,良好项目2个,项目任务基本完成,项目功能基本实现,项目效果达到预期。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我县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省财政厅下达汉源县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3707万元,并于2015年11月26日在汉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上通过。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中政府债务余额为17934万元。
(五)积极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改革。2015年汉源县抓住被列为全省规范乡镇财政管理试点县的机遇,将全县30个乡镇全部纳入试点范围。30个乡镇完成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财务核算全部实现电算化管理。
(六)稳步推进PPP项目。2015年我县确定了新县城至九襄镇高线公路和环湖路边坡生态修复工程两个PPP项目,聘请中介机构完成对两个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和物有所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