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求,汉源县财政局汇总,2015年汉源县县本级,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乡镇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999万元,较上年减少893万元,下降3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21万元(购置84万元、运行维护1337万元),比上年减少525万元,下降27%;公务接待费578万元,较上年减少368万元,下降39%。主要是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如需了解汉源县县政府工作部门(单位)、直属机构、乡镇“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情况,可与部门(单位) 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