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9号)

日期:2021-11-05 09:19 来源: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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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新一轮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已蔓延至多个省份,我省也发现多起本土病例,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坚决阻断疫情向我县输入蔓延,维护全县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现就督促来(返)汉重点人群如实申报登记,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加强社会管控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排查管控。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或有新增感染者)地区所在县(市、区)、地级市旅居史,以及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必须及时向当地村(社区)报备。入境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后来(返)汉应在解除集中隔离前2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如实申报登记。10月28日成都市来(返)汉人员须向村(社区)和单位如实申报登记,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来(返)汉重点人群均应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工作,做到回家必告、到家必报、离家销号。广大群众发现上述人员要及时向村(社区)、单位或卫健部门报告。

二、严格重点场所防控管理。全县车站、超市、医院、酒店、宾馆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亮码扫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一米间距、限流错峰、环境消杀等措施,各类场所发现“红码”“黄码”等异常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会议、论坛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倡导线上举办,确需线下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活动规模超过100人的,参加人员须进行核酸检测。尽量减少聚集,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暂停举办坝坝宴,进入人员聚集场所时配合执行体温检测、亮码扫码等措施,主动做好健康监测。

四、严格追责问责。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得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严惩。


汉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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