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二、申请条件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施工堆码和临时占道经营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三、提交材料清单
1.临时占道经营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居民个人申请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占用道路的示意图(平面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个人申请占道可不提供)
5.占道施工组织方案
6.占用城市道路的安全文明及应急处理方案(包括养护恢复承诺书)
四、办理流程
窗口人员审查资料的齐备性,对符合要求的按下列流程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受理--现场查勘--审查--决定--制证--颁发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办证不收费
七、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1.汉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队4楼)
2.咨询电话:0835-4224440
3.监督电话:0835-4220816
八、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14:30-18:00